10月31日,夏鳳格展示當年鄉計劃生育辦公室給他們開的合同。 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攝
  ■ 對話
  1995年夏天,出生12天的女兒被人抱走,夏鳳格感覺自己的心被人剜走了。18年中,全家人四處打聽、申訴、甚至上訪,失去蹤跡的女兒還是杳無音信。
  夏鳳格出生於1962年,因為小兒麻痹症,多半時候只是窩在炕上。剛過50歲,她的頭髮已經白了大半。
  炕邊的一個小木箱里,一個老式布袋裡面,夏鳳格仍保留著當時包裹女兒的布片兒和她剪下的臍帶,臍帶外層用花手絹兒包著,內層是一層衛生紙,只要看到這指豆兒大的一點,夏鳳格就止不住地哭。
  找了18年,依然音訊全無,夏鳳格說她還會找下去。
  “剜走了我的心”
  新京報:孩子出生時的樣子還記得嗎?
  夏鳳格:孩子是凌晨三點差10分生的,個子很大,臉盤兒和她大哥一模一樣,就是下巴尖尖的,在月孩子(剛出生的嬰兒)就看出來尖下巴了。
  新京報:1995年正是計劃生育查得嚴的時候,你又有一雙兒女,為什麼還要冒險生第三胎呢?
  夏鳳格:我是小兒麻痹後遺症,當時村裡就沒讓做結扎手術。生了老二以後村裡強制上了節育環,但我平常只能癱在炕上,上了環之後經常疼得不行。1994年的時候,我下麵不明原因的大出血,經過村裡、鄉裡計生人員的同意就把環取了下來。
  新京報:所以本意上你們並沒有多生一胎的打算?
  夏鳳格:沒有,摘環之後我多次跟村裡的計生幹部要避孕藥,結果她沒給我。我們老二出生在1986年,我要是有多生一胎的打算也會趁早生。
  新京報:選擇生下孩子,有沒有想過會受到相應懲罰?
  夏鳳格:當時計生抓得很嚴,我們當時就說大不了就罰錢,再不行拆房子都可以。
  新京報:沒想到他們把孩子抱走?
  夏鳳格:完全想不到。問題是也沒人來跟我們說要罰錢,要拆房,孩子出生12天,鄉裡直接來人就把孩子抱走了。
  新京報:你怎麼就那麼確定,這個孩子是鄉裡人抱走的?
  夏鳳格:當時鄉裡指揮派出所的夏金成來勸我,讓我把孩子送走。第二天孩子就被搶走了。
  新京報:1995年前後,村裡有生三胎的嗎?
  夏鳳格:有,我印象里有三個孩子的有三家。但是他們都沒事,為什麼是我家?我也琢磨啊,想來想去還不是我家窮,又是兩個殘疾人,他們看我們好欺負。
  新京報:這些年都是怎麼過的呢?
  夏鳳格:怎麼過?在農村,你家窮就已經夠讓人看不起的了,結果孩子還被人抱走了,都快20年了也沒個說法。村裡人都看不起,平時我們都不想出門。
  還有就是想我那娃,我這些年都是拿眼淚洗臉,想到就只能哭,他們抱走我的孩子,就是剜走了我的心。
  這些年找孩子,要不就挨打,要不就受威脅,日子都是戰戰兢兢的。
  “只要找孩子就會挨打”
  新京報:孩子出生於1995年,為什麼到了2003年才選擇採取法律途徑?
  夏鳳格:怕。抱走孩子前一天,鄉裡就來人把他爸(丈夫劉老根)抓去打了一頓,他身上都是病,之前幾年還出過一場車禍。抱走孩子當天,又打了他。之後大半年的時間,我們只要去問孩子的事,他們就打。我還沒出月子,他們連我一起打。
  新京報:為什麼不選擇報警?
  夏鳳格:我的天,當時來抱孩子的夏金成就是我們這裡派出所的警察,這個事兒就是政府乾的,報警誰會管我們?
  新京報:從1995年孩子出生到2003年未採取法律途徑這8年的時間,你們都在做什麼?
  夏鳳格:一直找孩子。四處打聽,這個鄉裡聽說有人抱養了孩子我們就去問。也不敢明著去,一個是怕政府,一個是那主家(抱養孩子的家庭)也不願意讓我們打聽。
  新京報:受到過威脅?
  夏鳳格:那些年吃過的苦就不說了。我的娃讓人抱走了,我還得跟做賊的一樣。有時候去別的鄉裡村裡打聽,被人家主家知道了,追著出來就罵、就要打。鄉裡就不用說了,只要知道我們找孩子,就會有人打我們。
  新京報:鄉裡的人會跟你們說什麼嗎?
  夏鳳格:村裡大隊、鄉裡的人跟我們說,就當這孩子沒生過。前幾年也有記者來採訪,他們不承認這個事兒,就把記者打發了。他們還逼著我承認孩子是我自己送人的,或者中間生病死了。他們不肯承認這是政府行為。
  “選擇法律途徑是被逼的”
  新京報:2003年怎麼想到採取法律途徑了呢?
  夏鳳格:我們兩口子都是殘疾人,懂什麼法律。是我大兒子,2001年還是2002年的時候,我兒子當兵,村裡審核都通過了,到了鄉裡,當時一個鄉幹部說,“鄉裡把你妹子抱走了,你去當兵萬一發達了回來,還有我們活路嗎?”我兒子這兵也沒當成。
  新京報:然後他想到了維權?
  夏鳳格:我記得他當時從鄉裡回來,哭著罵我,問我怎麼這麼沒出息,就讓別人把妹妹抱走了。說他們兄妹為這個事兒都抬不起頭來。之後我們全家人一起哭。
  末了我兒子跟我說,無論如何也要爭這口氣,一定要把妹妹找回來。選擇走法律途徑,都是被逼出來的,日子沒法兒過了啊。當兵的事兒對他刺激很大,兒子從此就魔怔了。現在想到這個我還是難受,我不光沒保住小女兒,一雙兒女的一輩子都拿這事兒給耽誤了。
  新京報:他們的成長受到了影響?
  夏鳳格:在村子里抬不起頭啊,走到外面,人家都會指指點點,說這家女兒被鄉裡抱走了,他家也沒脾氣。說的話都很難聽。
  新京報:接下來的10年,都是兒子代替你們在奔走這個事兒?
  夏鳳格:他爸腦袋也不靈光(有精神殘疾證明),我離了拐杖也動不了,又都不怎麼識字,主要都是兒子在外面跑。
  當時偶爾哪裡傳來娃的消息,我也讓兒子背著我一起去。打了10年官司,沒真正的贏過,我也讓兒子背著我去上訪過。
  “哪怕只遠遠地看她一眼”
  新京報:10年過去了,你們一次次的上訴、一次次地被駁回,為什麼還在堅持?
  夏鳳格:哪個當媽的不牽掛自己的孩子,她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,她現在是活著是死了,過得是好是不好,我得知道。要不然我死了都不會閉眼。
  新京報:法院已經就新一次的訴訟正式立案,你覺得會有怎樣的結果?
  夏鳳格:我不知道,真的不知道,希望法律能給個公道給我們。
  新京報:官司都打了10年了,你覺得最終會有一個什麼樣的結果?
  夏鳳格:我們老百姓,除了法律,我們還能相信啥。10年了,我也不知道這官司什麼時候是個頭兒,我也不知道法律會不會給個說法給我們。但我相信這天地間總有個正義在,事情總有個黑白曲直在,我相信這個。
  新京報:有沒有想過,孩子也許被抱到一個很好的家庭,當她知道真相後可能會不認你們?
  夏鳳格:我家是窮苦,可窮苦人就不能生養了嗎?我現在只想知道我娃是死是活,如果確定了她是我的娃,哪怕我只遠遠地看一眼她,我也滿足了。
  新京報:即使她不認你?
  夏鳳格:她可以不認我,畢竟我們只做了12天的母女。但是我想告訴她,當年她被送人,不是我這當娘的狠心,不是家裡人不要她、不養她,我們這個家從沒有要拋棄她。我得讓她知道,當爹當媽的一直在找她,吃了那麼多苦,但從沒放棄過。
  新京報:你常常會夢到她嗎?
  夏鳳格:頭一年,幾乎天天夢見。夢見孩子伸手抓我,我也伸手抓她,抓不到,孩子就哭。後來就模糊了,有一段時間,我看到街上別人懷裡的孩子就以為是她。我只記得她小時候的樣子。
  “哪個當媽的不牽掛自己的孩子,她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,她現在是活著是死了,過得是好是不好,我得知道。要不然我死了都不會閉眼。”  (原標題:夏鳳格:只想讓娃知道家人沒放棄過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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